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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世。父亲过世了,女儿有权利继承他的财产吗?

遗产继承 2022-11-27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在继承权上男女平等,儿子和女儿享有一样的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如果父母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都留给儿子的话,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去世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子女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子女死亡的,遗产还可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但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如果儿子死亡且有财产的,一般由其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财产由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合法继承;没有遗嘱的,可根据法定继承顺序,依法继承。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包括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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