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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要孩子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2-11-27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不可以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给付抚养费,不给付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只要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另一方不承担抚养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离婚后女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女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女方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女方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
    给付抚养费是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法定义务,女方不得拒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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