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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东的门面来做,现遇上拆迁,除咯退租金,还能赔装修和其他杂费吗

房屋租赁 2022-11-27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城市房屋拆迁承租人可以要求赔偿安置费用以及相关装修设施的费用。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租房子的装修费在拆迁时有补偿。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由原承租人承租、双方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租户花钱装修拆迁的处理:如果房东没有获得装修补偿,租户当然也无法获得,租户可以拆除装修,但不能要求房东补偿;如果房东获得了装修补偿,而这补偿又在租赁合同期内,那么租户索要装修费等补偿才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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