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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儿子名字,拆迁了,父母能分拆迁款吗

拆迁补偿 2022-11-27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不能分父母的拆迁房。拆迁房屋是属于父母的,拆迁款项所得也应当由父母获得,子女没有权利对拆迁房进行处理,跟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房子应都归于被拆迁人的名下,子女不属于被拆迁人,所以子女不能对拆迁房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子女不可以分割父母的拆迁款。拆迁房屋属于父母,拆迁款项所得也应当由父母获得,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房子应都归于被拆迁人的名下,子女不属于被拆迁人,所以子女不能分割拆迁房款。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房屋登记在父母的名下,属于父母的财产,拆迁后所获得的补偿款归父母所有,子女不能分割。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处分、收益和使用的权利。
    物权是支配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所以,除非父母自愿给子女赠与拆迁款项,子女是不能获得拆迁款,只有当父母不在了,子女可以按照继承法,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及顺序分配遗产。
    即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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