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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对方不接受有效吗

赠与合同 2022-11-27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对方不接受无效,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对方不接受的赠与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对方不接受赠与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订立赠与协议,除赠与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外,还应当由受赠人表示接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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