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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临时工工资一天280,一个星期结一次工资,大概1900多,公司让我去劳务局开发票,我需要缴税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1-27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临时工工资由于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是劳动关系,在发放临时工工资时需要开发票。但是,如果企业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按单位员工工资处理,做工资表发放即可。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 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计算;未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报酬按劳务费处理,用人单位不需要代扣代缴,由临时工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计算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在我国临时工也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计算;未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报酬按劳务费处理,用人单位不需要代扣代缴,由临时工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计算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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