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归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8 0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的房系男方出资但登记女方名下的,离婚房子的归属一般由双方协议确定,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出资、登记情况,依法判决房产归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一般归女方,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所有;但是如果男方如果能有证据证明房子是自己在婚前出资购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一般来说,房子写谁的名字就归谁。但是如果男方出钱写女方的名字,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送,但这个赠送是附条件的赠送,也就是女方和男方登记结婚,如果女方不履行条件,男方可撤销赠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