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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婚前买的房子,还在公证处公证过然后房贷是老公还的还的,如果离婚老公能不能分到我的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8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前买的房离婚之后房贷没还完的可以按照房子的实际价值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如果是婚前出首付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婚后还贷款的,则还贷部分和还贷的升值部分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男方首付,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以其财产进行还贷的,该房产仍属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若男方在婚前首付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对房产进行相应的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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