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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的彩礼钱离婚归谁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28 16: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的彩礼钱离婚的归属:如果彩礼钱是女方是婚后所得,且夫妻二人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交给法院判决;如果彩礼钱是女方是婚前所得,则可以认定为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女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彩礼款离婚时的归属是: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彩礼应返还给男方。没有前述情形的,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登记之后支付的彩礼,没有特别约定是给女方的话,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彩礼钱的归属是:一般接受方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申请离婚为前提)等情形下,支付方可请求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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