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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不当得利的要件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2-11-28 2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包括:
    1、没有法律或者约定的根据;
    2、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3、另一方遭受财产损失;
    4、受益人取得上的利益与损失人所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利益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法律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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