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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怎么才算有居住权

其他 2022-11-29 0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居住权的规定有:居住权性质属于用益物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是: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其性质属于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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