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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辆起火、灭失承租人应担责吗

租赁合同 2022-11-29 0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车辆起火灭失,如果是因承租人保管不善、或者不按约定的方法使用车辆而导致的,承租人应担责;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则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车辆起火灭失承租人是否应担责,要看情况。如果是由于承租人的保管不善造成的,承租人应担责;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承租人不担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租期内,租赁车辆起火灭失,承租人应该担责。承租人应当按照承租合同的约定,妥善保管承租物,如果因承租人保管不善,导致承租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第三人的原因灭失,承租人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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