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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行政处罚 2022-11-29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系安全带,在不同的地方驾驶处罚不同:在高速公路上或是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等。
  • 未系安全带的处罚视驾驶人和副驾驶而定。
    一、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处罚: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二)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三)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但不扣分。
    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没系安全带将被扣2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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