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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至17年7月到期,然后去年我一直没有钱处理就被直接没说就给我的装修和设备全部一起给了别人我想知道我这个事情到底怎么处理,当时由于才签订合同的时候他们是制定的商业街模式但是那时候没有达到商业街的模式还喊业主一起开会,然后后面也没有结果,特别是我想先给他们一点钱然后我继续开门坐生意一个月给他们一店慢慢还他们也不允许,当时至欠了差不多2万多我抵押了有6000多,我装修也花了差不多4 5W,还有一些设备那些他现在直接处理给别人了我想知道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我想知道我这个事情到底怎么处理,我想先给他们一点钱然后我继续开门坐生意一个月给他们一店慢慢还他们也不允许,我想知道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刑事辩护 2019-01-23 1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俗称的期房是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
    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付款情况签订购房合同了,银行按揭付款的,交齐首付款后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一次性付款的需要全款到位后才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
  •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合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条规定确立了对违约损害完全赔偿原则,“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的赔偿又包括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造成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支出。一般包括:因为违约而得不到补偿的订约费用支出;一方对另一方作出履行后未获得的对价;因标的物交付瑕疵而要承担的全部损失;因履行迟延造成的利息损失和其他财产损失等。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受损方在合同适当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没能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损失。与直接损失相比,可得利益损失是一种未来的、期待的利益损失。
  • 购买二手房,合同交房约定时间到期,卖方未交房算违约。
    买卖房屋协议就是买卖合同的一种, 是通过中介签的协议,中介有连带责任,协议里面注明了交房和时间及违约后的责任包括解除合同等内容的话,按协议的约定如果违反了可以解除合同的,并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相应的赔偿。

  • 1、抵押合同的内容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④抵押财产的价值;
    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⑦违约责任;
    ⑧争议解决方式;
    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
    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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