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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招标投标 2022-11-29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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