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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申请有多长时间

其他 2022-11-29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申请需要的时间为十二个月,其中包括初步审定期九个月,计算期限为商标局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另外还有三个月的公告期。所以一共需要十二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 商标异议期有三个月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进行初步审定,经审定合格的,应当予以公告。自之日起三个月内,其他人认为申请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可以依法提出商标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 商标异议的申请流程是先由当事人提出异议的申请,然后由商标局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事实和理由,再进行调查核实,最后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各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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