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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到期后24小时内付清,算违约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9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算违约。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也是可以主张的。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合同有效期一般是不影响付款的,具体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不支付货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限期支付货款。逾期支付的,还可以要求赔偿逾期损失或者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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