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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哪些

刑事辩护 2022-11-29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行为成立时,其法律效力尚不能确定,要等将来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例如无权代理的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的效力,一般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可变更和效力待定几种情况。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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