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

刑事辩护 2022-11-29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所谓的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原告或被告被法院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开庭中途无法院批准自行离庭的,会被法院认定为当事人已默认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虽然是缺席判决,其缺席判决与正常判决是一致的。当事人如果缺席判决败诉后不服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缺席判决有什么后果要看缺席的是原告还是被告。如果是原告缺席的,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缺席,可进行缺席判决,由于被告未参与法庭调查与辩论,未提出对自己有利的主张,可能判决结果会不利于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进行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有:
    1、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而公告送达的案件;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滨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