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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多久后可以对财产分割反悔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29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多久都不可以反悔财产分割。但若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行为人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反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一年内可以对财产分割反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因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且当事人逾期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离婚后若要提起财产分割,必须出现以下三种情形:
    (1)离婚时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后一年内,如果一方当事人主张撤销离婚协议并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作假”和“强迫”的证据。
    (3)夫妻一方如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在发现财产线索后的二年的时效内,向法院进行起诉。此外,存在上述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三种情形以外,离婚后一般不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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