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老赖农村宅基地还建小区楼房法院能执行拍卖吗?

土地纠纷 2022-11-29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可以拍卖处理,但是债权人必须为被执行人提供住房。比如可以通过以小换大等方式为债务人提供住房。通过这种方式拍卖欠款人住房的,债权人事先应当与法院充分沟通,取得法院的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法院一般是不能拍卖唯一宅基地的。首先,人民法院拍卖的是个人财产,但是农村的宅基地,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拍卖的财产范围内。
    其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唯一宅基地,一般是集体给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住房保障,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也不可以拍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老赖的小产权房子可以执行。小产权房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无法进入拍卖程序,但是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法院可以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同时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通知被执行房产的管理人或实际占有人。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