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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条件是什么

离婚赔偿 2022-11-29 2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因为这些情形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发现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发现配偶与他人同居,另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被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条件主要包括:
    1、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
    2、一方有重婚行为;
    3、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
    4、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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