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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离婚了,9.27号办理的手续,但是我和他有一套房子没有过户,离婚协议签字房子全部归他所有,但是因为是贷款房不好办理过户手续,我一月份用保单贷款了平安银行的十二万七,现在我没有能力偿还,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卖房子?离婚协议签字房子全部归他所有,现在我没有能力偿还,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卖房子?

离婚 2019-03-11 15: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即与卖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确定要购买的房屋后,买方需要与卖方协商、签定合同。在合同中应根据您与卖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中介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中介公司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中介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中介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该合同在房产交易中心和中介处均可免费领取。在签订合同之后,需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的申请贷款手续。银行会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以衡定可放贷金额。在银行确定放贷金额并与买方签订合同之后,购房者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房价缴纳相应的税费(评估公司可在房产交易中心二楼国税窗口抽签选定),缴税后,买方和房主到房交易中心一楼办理过户事宜,并办理房产证。之后到二楼土管部门办理土地证。领证后,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完毕后银行接收资料录入及发放按揭贷款。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房管所根据房产档案资料核实房屋产权状态是否清晰,在房屋产权状态清晰的情况下,房管所受理办证申请,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出证。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需要检查中介的证件、房屋产权属性等方面内容。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可以向鄞州区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附: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双方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非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本人印章
    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
    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
    6、买卖合同
    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
  • 农业用地只能承包,不能购买。部分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
    目前,农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只是选择一些试点地区。试点地区须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建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且交易规范活跃,县级(含)以上政府机构已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相关政策制度,明确抵押登记部门,支持抵押法律效力。
    此外,并不是所有村民都可以申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行此贷款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较丰富的种养殖经验,有一定的资金财富积累,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达到规定要求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例如要求大田作物种植一年一季100亩以上,一年两季以及经济作物种植、水产品养殖50亩以上等。
  • 贷款没有还清,就没有房产证,也就不能过户。
    200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贷款购买的房屋,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贷款房的分割是最伤脑筋的一件事,因为解决起来非常麻烦。最好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屋由一方使用,相应的偿还贷款也应由这方来承担。
    而另一方的损失,则由双方协商出一个数额,用给付钱款的方式来解决。最后,所有的结果形成一份文字协议,双方签字,而且还要去公证处公证。但是,不管是归谁所有,他目前拥有的只是一种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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