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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股的股份怎么算

股权转让 2022-11-30 0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入股的股份可以增加注册资本,或者是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通过股权转让取得股权的,转让人的股权是多少就是多少,不会重新划分。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 确定公司股本的方法是,新股发行前的股份加上新发行的股份的数量的总和就是股本。即公司的股份总数。公司通常是按票面金额发行股份、或者溢价发行股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 公司新增股东划分股份的标准为主要看新入股的股东出资占比多少,再由股东召开股东会重新协议分配形成。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的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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