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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跑了5年不管不问我们娘三,房产被法院没收。我和孩子节假日都各亲戚家过,近一年期老公偶尔和孩子联系,我提出离婚老公死活不同意。还要挟我要杀娘家人放火。请问我该怎么办?丈夫欠债跑了5年不管不问我们娘三,我提出离婚老公死活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02 10: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没有子债父还或者父债子还之说,除非对方能证明本人的房产有父亲的一部分,否则完全不用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父母债务不连及子女,子女不必偿还。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你们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依您所说的情况,你们属于法律规定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感情破裂情形。 离婚还涉及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对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子女抚养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双方可以协议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准许。
  • 第一,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会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孩子抚养权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归属,达不成协议,也可以起诉解决。
  • 首先,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进行起诉,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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