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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房子怎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30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房产证上有两个人名字的,如果双方约定房屋仍然是共同所有的,那就可以不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双方已经分割了该房产,那双方就应该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应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首先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然后带齐离婚协议书、房产析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然后再到房产管理部门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1、登记离婚的,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及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诉讼离婚的,双方携带身份证、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生效证明书和房屋所有权证到房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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