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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没有结婚证男方提出不要女方彩礼需要退还吗?

彩礼 2022-11-30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有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即给了彩礼没领证的;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般彩礼是不用退还给男方的,因为已经结婚在一起生活了。但一般符合以下情形的,法院大概率支持退还请求,但并不是绝对的,还要结合具体的细节考量:未办理结婚登记,未领取结婚证;领取了结婚证但未在一起生活的;给予彩礼导致给与人家庭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彩礼可以要求返还的。但必须满足如下相关情形:
    1、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离婚时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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