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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开快一年了,他在外面找了,有两个小孩他不管,而且还失踪了,报警了也没有找到,现在孩子没有人带得,我又要上班,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这个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 2019-01-09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有两个孩子,老公出轨是离婚的原因,也是离婚时要求给予赔偿的原因,但是不是判决小孩子抚养权的主要理由,像你这种情况,一般是一个人获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清楚,由法院判决则,大的会判决给男方,小的判决给女方。
    至于车子是婚后共有财产,必须夫妻共同同意才可以卖,女方无权单独卖。
  •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起诉离婚的,应当去法院起诉。 关于抚养权: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确定抚养人。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由谁抚养,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关于子女抚育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关于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子女抚养权问题,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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