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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加重犯可以成立未遂吗

其他 2022-11-30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果加重犯不可以成立未遂。结果加重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说明必须是犯罪既遂才能构成。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结果加重犯属于犯罪既遂。结果加重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说明必须是犯罪既遂才能构成。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结果加重犯一般是没有未遂状态的。结果加重犯的成立主要依据加重结果的有无,乃是结果加重犯是否成立的要件,有此结果就构成并完备了加重构成犯的要件,无此结果就只能构成基本犯。
    法律依据:结果加重犯一般是没有未遂状态的。结果加重犯的成立主要依据加重结果的有无,乃是结果加重犯是否成立的要件,有此结果就构成并完备了加重构成犯的要件,无此结果就只能构成基本犯。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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