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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闹经济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30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赠与的财产,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一般不能撤销。
    2、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了车辆或者房产的,产生经济纠纷时一般应按照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对财产进行处理,即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恋爱同居不可以分对方的财产。男女恋爱同居期间,因不构成法定的婚姻关系,所以双方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个人所有,另一方没有权利请求分割,但是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期间有对财产进行特殊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情侣分手财产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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