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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怀孕了,由于孕期反应比较厉害,跟单位请假,但是没有开病假条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30 1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孕妇请病假公司不批合法,有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的除外。只要孕妇具有患病就医且根据医嘱需要休养的事实,并按制度规定或惯例履行相应的请假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准予病假,一并支付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孕期期间经常请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无法继续劳动,用人单位可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只发放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女职工在孕期期间经常请假,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确实无法继续劳动,则可以按规定请病假,用人单位可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来办理,依法发放病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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