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合同纠纷法律问答

杭州
劳动合同纠纷
雇佣协议能否加盖合同章?能否在雇佣协议本身注明公章?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然要盖公章,也可以盖劳动合同专用章。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还没签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在医院上班不给签劳务合同算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让劳动部门介入此事。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所拖欠工资等。劳动者需要主动去收集证据材料,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辞职报告,能不能去另一家公司工作?
提交辞职报告后还有一个月的交接期,不能立即就不去上班,你需要与公司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司的业务工作交接,如果因为你不进行交接工作,从而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很可能就此要求你进行经济赔偿,提交辞职报告后,还需要在公司人事那里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等等,这些对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只提交了辞职报告就不去上班,是属于旷工,这样是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还会导致拿不到相应的工资报酬。当然如果提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同意我们立即走人,那就另当别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公司是否有权强制员工休年假?
一、公司可以强制员工休年假吗1、公司不可以强制员工休年假,具体如下:(1)如果是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劳动者在此期间工作的,按照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2)劳动者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2、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二、公司辞退员工时未休年假怎么算公司辞退员工时未休年假的计算如下: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公司要求我离职是否合理
员工生病期间公司可以按照法定条件辞退员工。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1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还须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在比亚迪试用期离职需要什么流程?
法律分析:试用期离职办理需要走的程序有: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3、试用期若交社保的,需办理停保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5、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你们好女员工50岁以上被公司迫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员工因以下情形被迫辞职的,是有经济补偿金的: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欺诈、胁迫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辞职几天后,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如果我不付钱怎么办?我应该承担损失吗?
您好,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赔偿,如果工资未发的,可以扣除部分工资;如果辞职的,仍然应当赔偿。但具体的数额应当协商确定,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扩展资料: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又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所以一旦发生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受害人,又是劳动者的管理者。如果在此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那么企业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此不符合公平原则。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对价即劳动报酬与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具有不对等性,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享有者,更应承担经营风险。用人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由不同的劳动者来完成,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不尽合理。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