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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的婚姻形同虚设,这么多年来他对我们母子不闻不问,但是他也没有外遇。我多次想结束这段婚姻,但是他说如果离婚,那么孩子就归他,不得我探望,从此脱离母子关系,因为我的经济条件不如他,我又害怕孩子跟我吃苦,我现在向结束这段婚姻,请问,我该怎么办啊?但是他也没有外遇。从此脱离母子关系,我现在向结束这段婚姻,我该怎么办啊?

离婚 2019-01-24 0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目前,离婚损害赔偿 的范围限于: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不能向第三者提出。

  • 一、关于离婚
    1、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较为简单,首先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必备条件。其次,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出了适当的处理,然后带齐有关手续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即可。
    3、 诉讼离婚较为复杂,需“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才会准予离婚。而诉讼离婚中最难的就是提供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只要有该证据,诉讼离婚才可能顺利。
    4、所以,如果你想与你的现任老公离婚。你首先可以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准备诉讼。其次,从现在开始应着手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为诉讼作好准备。
    二、关于还钱 这个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其涉及到了婚姻存续中夫妻财产的法律关系、借贷法律关系、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法律关系等。但关键还是看你当初叫他给你打借条没有,如果有则较为号办,如果没有趁早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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