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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出现漏税问题谁的责任

公司税务 2022-11-30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
    1、分公司偷税漏税的,由于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应由其总公司承担构成逃税罪相应的刑事责任,且构成单位犯罪;
    2、单位犯逃税罪的,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以逃税罪相应的刑事处罚,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法人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看其是否直接参与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依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所以如果法人是直接参与的,就会对其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公司偷税漏税一般财务经理不需要承担责任,由公司法人代表承担责任,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应当根据偷税漏税的目的来确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则法人代表和财物都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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