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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欠条丢失了可以不还吗

债务追讨 2022-11-30 1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中没打借条或借条丢失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与债务人协商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或者用电话录音证明借贷事实。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民间借条丢失了可以向债主要回钱,借条丢失了,可以在对方还款的时候出具一份收条,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民间借贷不还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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