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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走法院程序一般几个流程

起诉离婚 2022-11-30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走法院程序:
    1、原告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
    3、开庭审理的,应当先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依法进行审理、裁判,且判决依据为“感情是否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走法律程序离婚根据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不同,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是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离婚,如果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审结,若是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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