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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异地办理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 2022-11-30 2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异地是被告经常居住地的,还应当提供经常居住地证明;
    2、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予以立案受理;
    3、原告交诉讼费用;
    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5、庭前组织调解的,调解无效的,进行宣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异地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主张离婚的一方向管辖法院提出离婚主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2、法院依法受理案件;
    3、法院进行离婚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审理,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异地离婚办理流程:
    1、男女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离婚的。就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填写申请书,而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就解除夫妻关系。
    2、在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的户口证明;
    (2)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异地离婚的办理,如果男女双方是同意协议离婚的,是不一定非要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选择到其中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
    4、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那么就需要到被告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但是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不一样的情况下,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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