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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房产继承公证费怎么收取

遗产继承 2022-12-01 0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房产五十万元以下为
    0.3%,实收不到二百元为二百元;房产五百万元为
    0.25%;房产五百万元以上至一千万元为
    0.2%;房产一千万元以上至二千万元为
    0.15%;房产二千万元以上至五千万元为
    0.1%;房产五千万元以上至一亿元为
    0.05%。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房产继承公证费标准由各地的公证机构根据所继承房屋的具体数额来进行公证费用的收取,具体收费按照受益额的多少,实行不超过
    0.1%~不超过
    1.2%的阶梯性收费。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 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收取的方式:
    一、房屋评估费。具体费用由国家相关部门予以确认,由评估部门收取;
    二、房屋赠与公证费,一般由公证机关收取;
    三、税费。
    即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
    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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