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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是

房屋租赁 2022-12-01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有: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出租方合法占有承租方的动产;
    (三)承租方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应基于同一租赁关系;
    (五)实现留置权前出租方必须确定承租方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行使房屋租赁留置权的范围是: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出租方合法占有承租方的动产;
    (三)承租方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应基于同一租赁关系;
    (五)实现留置权前出租方必须确定承租方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所以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五)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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