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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卖二手房合同中没有注明过户日期,但过户时xx部门回复宅基地确权结束不能办理过户,房款已经付清。要求解除合同卖方不同意怎么办?

二手房 2022-12-01 09: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买房过户原房主不肯来签字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进行签字过户。也可以主张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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