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子未满2年不能过户吗?

房屋买卖 2022-12-01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属有争议的;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鉴定为危房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法律限制交易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导致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如下:
    1、房产被法院查封;
    2、未解除抵押,有担保的房产;
    3、产权不明晰,有争议的房产;
    4、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
    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导致房子不能过户: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