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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吗

公司税务 2022-12-01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仅限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且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如下: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复合的条件如下: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的其他指标,如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4、高新技术企业减低税率优惠属于变更适用条件的延续政策而未列入过渡政策,因此,凡居民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2007年度及以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008年及以后年度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2008年起不得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不适用《国务院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过渡税率,而应自2008年度起适用25%的法定税率。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



      
    一、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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