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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1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异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分割协议公证需要当事人带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财产分割协议书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依法发放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 婚内财产分割不是一定需要进行公证的。如果双方约定必须进行公证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不进行公证。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要求财产分割需要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无论是否公证都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夫妻双方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处理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等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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