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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能主张加班费吗

劳务派遣 2022-12-01 1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也能主张加班费,如果被安排在日常延长工作时间的,可要求至少一点五倍工资的加班费;如果在无补休的休息日被安排工作的,可要求至少双倍工资的加班费;如果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的,可要求至少三倍工资的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在法律上劳务关系也是有加班费的。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提供劳务的一方加班的,就需要依法向其支付加班费;如果单位拒付加班费的,则劳动者可通过申请调解、仲裁等途径来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职工加班费的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既约定工资标准又约定加班基数的,加班费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未约定工资标准,也未约定加班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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