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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房子没有产权证明,遇到强拆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2-12-01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被强拆的维权途径是可以向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 有房证的房子被强拆应对建筑材料及建筑内的物品予以赔偿,房子被强拆侵害被拆迁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应当赔偿因房屋违法拆除租房居住的租金损失、搬迁损失、临时安置补偿损失、被埋物品的损失和房屋装修的损失等。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如果对方在没有下达责令拆除通知时就强拆老宅基地,即使老宅基地没有证,当事人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有关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也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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