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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的债务负担如何解决

公司并购 2022-12-01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兼并的债务负担可以由合并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或者存续的公司解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的,则原来的公司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分立的,则原来的债务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企业兼并的债务负担的规定为,如果是企业合并的,则债务由合并之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如果是分立的,则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需要公告通知了债权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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