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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工伤鉴定要走哪些程序

工伤索赔 2022-12-01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做工伤鉴定的,应当先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提供鉴定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等相关诊断材料;再等待鉴定;最后领取鉴定结论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做工伤鉴定应当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鉴定应当提供鉴定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等相关诊断材料。具体需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做工伤鉴定有下列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保局或劳动局提出申请;由上述部门及时作出决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之后依法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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