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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通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1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下列材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下列材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等。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方式如下:首先要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提交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核通过的会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申请该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
    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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