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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贷款买房合同丢失如何办

房屋买卖 2022-12-01 1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的贷款合同丢了可以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待三个月到期后带相关证明注销原贷款合同重新签订,或者携带身份证向贷款行、开发商、房管局复印其合同原件,以及去房产抵押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贷款购房合同丢了的处理是:
    1、房屋已做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
    2、房屋未做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贷款买房购房合同丢了可以与对方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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