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如何处理

债务追讨 2022-12-01 1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的处理方式:
    1、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解决;
    2、寻求第三人作中间调解,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4、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其到期欠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当事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可以及时提醒债务人借款的金额和还款日期等还款信息,还可以对当事人及其担保人进行电话、函件催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 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当事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可以及时提醒债务人借款的金额和还款日期等还款信息,还可以对当事人及其担保人进行电话、函件催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